一、 概述1、 为促进平台用户基于真实的交易作出公正、客观、真实的评价,进而为其他雇主在购买服务的决策过程中提供有效参考,同时为工作室在经营店铺的过程中提供购买方最真实的意见反馈提供参考,海量大数据分析平台根据《海量大数据分析平台服务协议》《海量大数据分析平台服务规则》等相关协议、规则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2、 本规则适用于在海量大数据分析平台完成交易的雇主与工作室,经海量大数据分析平台指定主体授权工作室签署相关协议并提供服务的交易,其评价结果由被授权的工作室承担并在其名下呈现。 3、 海量大数据分析平台评价是指用户基于订单完结而产生的交易评价,即交易双方在海量大数据分析平台完成交易且有成交金额的情况下对交易相对方进行的真实评价。 二、 评价细则1、 评价入口开放在交易完结的30天内,交易评价入口开放,双方可互相评价,评价提交后即可发布。 2、 评价条件海量大数据分析平台用户通过海量大数据分析平台只有成功的交易,双方才有评价权,交易是否成功以是否有成交金额为判断依据。如果全额退款,双方均无评价权。 3、 评价内容与规则评价等级:评价分为好评、中评、差评,每次评价仅能选择一项; 评价内容:评价文字内容,大于6个字,小于240个字; 星级评分:星级评分从1星至5星。 如一方好评而另一方未评,在交易成功30天以后系统将自动默认给予评价方好评。如双方均未作出评价,30天后系统将自动默认给予交易双方好评。 4、 评价的追加、解释、修改(1)评价的追加 1)评价提交后30天(含)内,雇主可在评价后追加评价,仅能对评价文字内容进行追加,不得少于6个字,不得超过240个字; 2)好评、中评、差评均可追加评价,仅有一次追加评价的机会; 3)追加评价同步显示在需求最终页。 (2)评价的解释 1)雇主给出评价后30天(含)内,工作室有一次解释评价的机会; 2)解释内容不低于6个字,不高于240个字,提交后不得修改; 3)修改评价后,之前评价解释不会清除; 4)评价解释同步在需求最终页面和评价管理页面。 (3)评价的修改 1)评价方在作出“好评”“中评”“差评”的30天(含)内,有一次自主修改评价的机会,仅可修改成更好的评价,“差评”可修改为“中评”或“好评”,“中评”可修改为“好评”,“好评”的星级评分可修改为更高得分,评价一经修改不能被删除或再次修改,全五星好评不能修改。 A、评价可修改的内容为:评价等级、评价内容、星级评分; B、修改后评价的评价等级、星级评分需好于修改前的评价。 2)评价修改时,之前的追评可同时进行修改。 3)评价只能修改不能删除。 4)评价修改后立即同步显示在需求最终页。 5)用户做出的任何评价均不得删除,但侮辱,诽谤和涉及违反公序良俗的评价言论,经用户申请,海量大数据分析平台审查后,海量大数据分析平台有权按照法律要求进行删除。 5、 存在争议交易的评价规则(1)交易过程中,如果双方交易存在争议,交易一方发起举报,经由网站判定后,评价规则如下: 1)若全额付款或部分付款给服务商,则双方评价入口开放,服务商与雇主可以正常互评; 2)若全额退款给雇主,则评价入口关闭。 (2)恶意评价的定义: 1)恶意评价定义:恶意评价是指雇主、同行竞争者等利益相关评价人以给予中、差评的方式达到不当目的的行为。 2)评价内容中存在以下行为将判定为“恶意评价”: A、评价内容泄露信息:擅自将他人的私人信息公布在评语或解释中。 B、评价中含有辱骂内容:在评语或解释中出现辱骂或污言秽语,损坏社会文明风貌等的行为。 C、同行竞争者交易后给予负面评价: 经查实为同行竞争者通过小号发起交易,评价内容恶意中伤(包括但不限于出现人身攻击性言论、与交易本身无关的言论等)工作室,有明显不正当竞争嫌疑的行为。 D、利用中差评威胁谋取不正当利益:评价者以中差评要胁为前提,对工作室提出不合理要求,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3) 恶意评价举报流程 A、举报发起: 联系客服,提交举报材料,发起举报。 B、判定结果: 举报成立后,屏蔽所有恶意评价信息(评价等级、评价内容、星级评价、追评),并且该条评价不计入好评率等数据计算。网站有权对评价人名下所有账号处以扣除诚信分20分,限制经营7天,扣除500元保证金的处理。 C、举报时效:被评价方须在评价方作出评价的30天内进行投诉;未在规定时间内投诉的,视为放弃投诉权,海量大数据分析平台有权不予受理。 6、 评价的审核(1)为了确保评价体系的公正性、客观性和真实性,海量大数据分析平台将对违规交易评价、恶意评价、不当评价、异常评价等破坏海量大数据分析平台信用评价体系、侵犯用户知情权的行为予以坚决打击。 (2)海量大数据分析平台有权对即将发布的评价内容进行审核,有权删除或屏蔽评价内容中所包含的污言秽语、广告信息、色情低俗内容及其他有违公序良俗的信息。 (3)海量大数据分析平台有权对排查到的异常评价作出不计分、屏蔽、删除等处理。 (4)针对前述违规评价行为,除做相应处理外,将视不同情形对评价人采取身份验证、屏蔽评论内容、删除评价、限制评价、限制用户行为等处理措施。 7、 好评率、综合评分计算规则一、好评率计算规则 好评率=所有收到的主动好评个数/所有收到的主动评价总数 二、综合评分计算规则 综合评分=所有收到的主动评分(专业程度+服务态度+工作速度+完成质量+满意程度)的总分数和)/所有主动参与评分的人数/5 8、 评价信用等级及计算规则一、基础规则 成长值=交易金额×成长系数 交易完成后,获得好评:成长基础系数=1;中评:成长基础系数=0.5;差评:成长基础系数=0,不累计成长值
三、 附则1、生效时间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公示期满后生效。 2、 规则适用 海量大数据分析平台雇主、工作室的评价行为发生在本规则修订生效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评价行为发生在本规则修订生效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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